香港公司代理記帳說明書
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日聰會計事務所
關於甲方委託乙方在香港代為做帳、核數、報稅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簽署以下協議:
一、財政年度:乙方同意承接甲方自200 年 月至 200 年 月共 月的財務年度的做帳、核數、報稅事宜。
二、做帳方面:乙方工作範圍包括:分類整理原始票據、編製傳票、核對銀行往來帳、編製總分類帳、製作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由公司董事局確認或提出合理避稅方案。
三、核數(審計)方面:乙方工作範圍包括:與甲方公司客戶確認所有往來單據、與銀行或其它公共機構確認月結單、貨倉年結盤點(如有)、確認每一筆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對每一張票據進行核對、製作核數報告、報稅。
四、甲方應提交單據:為了配合乙方做帳,甲方同意提交以下文件及單據,確認所有提交的文件真實無訛,並注意所有提供的單據與做帳期間相符:
1. 章程正本兩份、商證、週年申報表、首任秘書及董事通知書D1、複印件各一份
2. 所有公司變更資料(若有)
3. 銀行單據:月結單、水單、其他往來信件
4. 所有的購、銷合同、發票
5. 提交企業所有的資產、費用單據
6. 所有帳務相關的其他單據
7. 做帳次年度的頭3~5筆購銷發票和1~2個月結單
五、甲方全年的營業額為約 萬元港幣。
六、甲方同意支付做帳、核數、報稅費用共計人民幣為 元。
七、甲方同意在乙方開始賬務處理前即支付上述費用全款。
甲方: 乙方: 日聰會計事務所
簽署: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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