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可註冊「一人公司」
市工商局註冊分局法制科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企業來說,修訂後的《公司法》與《公司管理條例》最主要的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市場准入門檻降低了,監管力度提高了,退出機制嚴格了。目前,市工商局已就貫徹執行新的「兩法」制定了相關實施意見,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
「一人公司」由轄區工商分局辦理登記
新《公司法》除了大幅降低了企業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同時還增加了一條重要內容:允許一個自然人、一個法人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國務院最近頒布的修訂後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我市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管轄進行了分工:特區內由自然人投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各轄區工商分局受理登記,由法人投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市工商局註冊分局受理登記;特區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所在區工商分局受理登記。
特許經營權等不得作價出資
新《公司法》放寬了企業以無形資產作為註冊資本的限制。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股東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其登記辦法將由國家工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在規定沒有出台前,工商登記部門暫不受理其他財產出資的登記申請。
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還明確規定了哪些「其他財產」不得作價出資,包括: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
「前置審批」項目將有重大修訂
市工商局註冊分局法制科負責人特別提到,對於企業普遍關注的「前置審批」問題,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作了特別規定:公司經營範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編製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目錄並公佈。他透露,目前,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對這批前置審批目錄進行修訂,一旦出台,市工商局登記註冊部門將馬上執行。但在新的前置審批目錄出台前,目前仍繼續執行現行有關規定。
「三虛一逃」處罰額度大幅增長
新《公司法》和新《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均對企業登記中的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提供虛假材料、抽逃出資等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比如原來規定對虛報註冊資本和抽逃出資的,對公司處以虛報或抽逃資金的5%—10%罰款,新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將此罰款額度提高到5%—15%。提供虛假材料、文件的,原規定是對公司處以1-10萬元罰款,但新《條例》將此項罰款提高到5-50萬元。(摘自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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