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時限將比以往縮短三分之二
素以改革著稱的中國深圳,又推出一項改革方案:該市重大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今天起全面啟動,根據相關的改革方案,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批時限將比以往縮短近三分之二。
根據《方案》,本次改革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今年二月至九月,為試行階段。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從立項到批准開工的審批時限由原來的三百一十六至三百八十六個工作日縮短到一百二十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重大項目從選址到開工的審批時限由原來的二百五十六至三百三十六個工作日縮短到一百個工作日。第二階段將在今年九月開始,力爭年底完成。將根據第一階段方案實施情況,按照體制創新的要求,通過流程再造、職能整合等措施,不斷深化改革,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將所有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批時限進一步縮短到一百個工作日以內。
改革方案將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和社會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批流程劃分為七個階段,每個階段、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並且形成了簡明清晰的工作流程。在流程設置上,將原來許多串連的審批事項改為並聯審批,並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置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專門窗口,實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同時,該市監察局、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三月一日起開始對改革進行監察,隨後,未改革方案要求完成審批業務的部門和責任人員,將由監察局追究其責任。
深圳市長許宗衡稱,改革將逐步推廣覆蓋到全部投資項目審批,並要在實施過程中杜絕有廉潔無效率、有效率無廉潔現象的發生。
(自: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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